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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权益法下的长投损益调整)

日期:2023-04-18 17:05:22      点击:

权益法下的长投损益调整

一、账务处理

1.实现净利润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2.发生亏损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账面价值 减记至零为限)

长期应收款(其他实质上构成 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 长期权益项目)

预计负债(合同或协议约定需要承担额外损失)

(备查账登记--仍未确认 的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损失)

3.分配现金股利或利润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二、涉及利润调整的情况

1.投资时点评估增值或减值:公允价值不等于账面价值

2.未实现的 内部交易损益

a.顺流交易:投资企业向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出售或投出资产

b.逆流交易:是指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向投资方 出售 资产。

3.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 与投资企业不一致

4.剔除不属于投资企业的净损益:计算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时, 均应将归属于其他投资方 的 累积优先股股利 予以扣除。

三、因评估增值、减值的调整

1.核心:因为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价值,而导致少结转的成本费用

2.存货

调整后的净利润

= 账面净利润 -[(投资日存货的公允价值 -账面价值)× 当期出售比例 ]×( 1-25% )

3.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调整后的净利润

= 账面净利润 -[(资产的公允价值÷资产尚可使用年限 -资产的原值÷资产使用年限) ]×( 1-25% )

== 账面净利润 -(评估增值部分÷资产尚可使用年限 )×( 1-25% )

4.减值

以投资时 资产的公允价值 为基础确定应计提的减值损失,并据以 调整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

四、不构成业务-逆流交易

1.概念:是指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向投资方 出售 资产。

影响:投资方增加资产,被投资方获得收益结转资产账面价值

2.个别报表账务处理

(1)核心:未实现(未出售或消耗)内部交易损益 ,按照 持股比例(母子公司全额抵消)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 应予抵销 ,归属于其他投资方的部分可以确认。

(2)原则:第一年 减去多少 ,第二年实现时 加回多少

(3)账务处理

第一年

a.本期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

1⃣️总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被投资方出售价格-账面价值

2⃣️本期已实现内部交易损益

本期已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出售)=总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对外售出比例

本期已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消耗)=本期计提的折旧/摊销

3⃣️本期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

=总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本期已实现内部交易损益

=总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未对外售出比例

b.调整后的净利润=净利润-本期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

c.投资方应确认的投资损益=调整后的净利润✖️持股比例

第二年

调整后的净利润=净利润+本期实现内部交易损益

投资方应确认的投资损益=调整后的净利润✖️持股比例

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投资方应确认的投资损益)

贷:投资收益(投资方应确认的投资损益)

3.合并报表账务处理

(1)核心:还原截止当前未实现的内部交易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

(2)原则:投资企业 多什么 , 抵什么 , 资产对资产 、 损益对损益

(3)账务处理

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截止本期末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持股比例)

固定资产- 累计折旧(累计已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持股比例)

贷:存货(总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本期末未实现比例✖️持股比例)

或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总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持股比例)

五、不构成业务-顺流交易(出售)

1.概念:投资企业向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出售资产

影响:投资方获得收益结转资产账面价值,被投资方增加资产

2.个别报表账务处理

与逆流交易相同

3.合并报表账务处理

(1)核心:对总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进行调整,在以后年度实现后不再调整

(2)原则:投资企业 多什么 , 抵什么 , 资产对资产 、 损益对损益

(3)账务处理:

分录

借:主营业务收入(内部出售的收入✖️持股比例)

贷:主营业务成本(结转的成本✖️持股比例)

投资收益(总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持股比例)

六、不构成业务-顺流交易(投出)

1.概念:投资企业向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投出资产

影响:投资方获得收益结转资产账面价值,增加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方增加资产

2.个别报表账务处理

(1)确认投出资产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分录

a.确认投出资产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出资产公允价值-取得的其他货币性资产或 非货币性资产)

银行存款/资产科目(取得被投资方返还的其他货币性资产或 非货币性资产)

贷: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资产处置损益(投出资产公允价值-账面价值)

(2)确认投资收益--计算调整后的净利润

1⃣️本期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

总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投出资产公允价值-账面价值

取得其他货币性资产或 非货币性资产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

总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取得其他货币性资产或 非货币性资产/投出资产公允价值

本期因出售或消耗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总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取得其他货币性资产或 非货币性资产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残值】/折旧年限

本期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总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取得其他货币性资产或 非货币性资产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本期因出售或消耗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

2⃣️调整后的净利润

计算同逆流交易

3⃣️本期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

计算同逆流交易

分录

同逆流交易

3.合并报表账务处理

(1)核心:

总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取得其他货币性资产或 非货币性资产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

后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进行调整,在以后年度实现后不再调整

分录

同顺流交易(出售)

七、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

1.范围:无论是 顺流交易还是逆流交易

2.原则:在计算调整后的净利润时,不抵减该部分损失(加损失的绝对值) , 应由减值资产全额承担(谨慎性原则)

八、构成业务

1.概念:业务是指介于一般资产与法人主体之间的对象

2.账务处理

(1)类似逆流交易:联营、合营企业 向投资方出售业务,

处理原则:

a.投资方应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b.计算投资收益时不调整被投资方净利润。

(2)类似顺流交易(出售):投资方向联营、合营企业 出售 业务,

处理原则:

a.投资方取得的对价与所出售业务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 全额计入当期损益 。

b.计算投资收益时不调整被投资方净利润。

(3)类似顺流交易(投出):投资方向联营、合营企业 投出业务

处理原则:

a.应以 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 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

b.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 全额计入当期损益 。

c.计算投资收益时不调整被投资方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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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zhichunlu.cn/baike/198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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