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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不能兼做的工作有哪些(出纳的日常工作内容)

日期:2023-04-18 17:06:59      点击:

出纳不能兼职的工作有审计、保管会计档案、登记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等。并应明确规定各岗位的职责,确保不相容的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出纳不能兼做的工作有哪些?

出纳不能兼职的工作有稽核、保管会计档案、登记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等。并应明确规定各岗位的职责,确保不相容的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会计法》规定:“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保管会计档案和登记收入、费用、支出、债权债务。”

出纳的日常工作内容包括哪些?

出纳的日常工作包括管理汇票、支票和收据,并按编号顺序登记;办理银行存款和现金收付,及时记录资金收入,严格审批贷款,禁止擅自挪用或拆借货币资金;审核差旅费报销,严格审核报销单据、等原始凭证;负责工资薪金的结算和发放,并根据工资表填写相应凭证;编制银行账户和现金账户时,要逐一登记,做到日清算、月结算,并保管好财务印章。

出纳的职能是什么?

出纳的功能分为四种,包括收款和付款功能。出纳最基本的工作是处理相关的收付结算业务。它还具有管理职能,即出纳有责任保管企业的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及相关资料;出纳还具有反映功能,可以为企业提供所需的经济信息;监督职能也是必不可少的,出纳要监督企业收付业务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出纳的作用是什么?

出纳的作用包括帮助保证企业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相关制度;有利于保证企业资金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同时,也有利于加强会计人员的相互制约和监督,提高企业会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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