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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免征教育费附加规定(一般纳税人教育费附加税优惠政策解读)

日期:2023-04-18 17:18:24      点击:

一般纳税人有时候业绩也不怎么样,可能低于小规模纳税人。这种情况下,可以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吗?一般纳税人免征教育费附加的情形有哪些?

例如:

A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上个月份含税销售收入8.5万元,取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1.1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3%,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2%。请问上个月要交哪些税费?会计分录怎么写?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上个月需交增值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具体分录如下:

1.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借:应交税金-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银行存款

3.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是免征的。

一般纳税人教育费附加税优惠政策相关规定: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文件里并没有限定纳税人的类型,仅仅是根据月度/季度的销售额或营业额的数据来界定免征范围,据此,一般纳税人上个月销售8.5万元的收入小于10万元标准,所以可以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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