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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附加税退税款的会计分录案例(附件税退税相关政策规定)

日期:2023-04-18 17:21:20      点击:

附件税退税相关政策规定: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简称“六税两费”)

公告发布时间是2022年3月,政策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于符合条件但未及时申报享受减免优惠的企业可以申请退回或者以后纳税期内抵减。

收到附加税退税款的会计分录案例

举例说明: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2022年2月已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10万元,2022年4月收到税局退回2022年2月未及时申报享受减免优惠的税款5万元,账务处理如下:

当期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 10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0万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0万

贷:银行存款 10万

收到50%的退税做相反分录冲减: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5万

贷:税金及附加 5万

借:银行存款 5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5万

对于当期直接减免的六税两费,直接按减免后实际缴纳的金额入账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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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zhichunlu.cn/baike/213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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