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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流程和要求)

日期:2023-04-20 17:07:55      点击: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如下: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股本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组成。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具体要求来说: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有发起人,发起人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发起人应当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2、发起人认缴和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应为在公司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实收股本。股本总额为公司股票面值与股份总数的乘积。同时还规定,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最低限额需要高于人民币500万元的,由法律法规另行规定。

在发起设立的情况下,发起人应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在募集设立的情况下,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数的35%。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组成。

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构,由5~19人组成。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可以看到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所需要满足的条件还是蛮多的, 不仅需要满足实际的物质条件还需要给出公司经营的方向以及章程, 而如果提交的资料不完善的,都会被退回的申请。

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流程:

1、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申请

由全体股东(发起人)的指定代表或者全体股东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工商提交名称预先核准申请。

(1) 全体股东(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 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 工商管理规定的其他材料。

2、工商登记

董事会应当向工商管理申请设立登记。材料提交。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 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的证明。

(3) 公司章程。

(4) 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 发起人首次出资为非货币财产的,应当提交办理财产转移手续的证明。

(6) 发起人的主要资格证明或者个人资料。

(7)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以及聘任、选举、聘用证书等文件。

(8)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个人资料。

(9)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 公司住所证明。

(11) 工商管理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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