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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一(税法一税法二考试内容)

日期:2023-05-06 17:16:14      点击: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税法一税法二考试内容,以及税法一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税法一和税法二的区别

税法一和税法二的区别如下:

1、内容、难度不同:

《税法一》:增值税、消费税、城睁竖兆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关税、资源税为考试内容。主要是以增值税和消费税为主的流转税种,要求考生在了解税法的基本理论和税法发展历史的同时,熟悉货物劳务税的政策法规。其中,增值税和消费税是重点,土地增值税成为几乎每年常考的内容。

《税法二》: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际税收、印花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城镇土地使悉租用税、耕地占用税为考试纤姿内容。其中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是考试的重点,其他小税种也会有所涉及。

在这两科的分析比较中,《税法二》的难度稍稍较《税法一》高了一些,一方面是考核的较为细致,另一方面在综合性上也更侧重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2、侧重点有所不同:

《税法一》侧重讲解以增值税等流转税为主的几个税种。虽然涉及的税种比《税法二》少,但是考查的内容非常细致,要求考生对每个税种的税收要素,尤其是应纳税额的计算理解要很透彻;《税法二》侧重讲解以所得税为主的几个实体法税种,和《税法一》中的实体法税种共同构成我国的税收实体法体系,相对来说内容较多、难度较大。

《税法一》知识点:纳税期限

(一)纳税期限

纳税期限不同的决定因素:(1)税种的性质;(2)应纳税额的大小;(3)交通条件。

例题:

关于税收实体法要素,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纳税人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是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B.征税对象是税法中规定征税的目的物,是国家征税的依据 

C.计税依据是税法中规定的据以计算各种应纳税款的依据和标准,也是纳税人合理负担税收的重要标志

D.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款时,应以税法规定的税率为依据,因闷锋此,税法弯败规定的税率反映了纳税人的税收实际负担率

E.税目是课税对象的具体化,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代表征税的深度

答案:BC

(二)税收程序法

1.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是整个征收管理的首要环节。办理税务登记是纳税人的法定义务。

2.账簿、凭证

3.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的程序。

4.税款征收

税款征收是税收征管的目的,在整个税收征管中处于核蚂闹晌心环节和关键地位,是税收征管的出发点和归宿。

《税法一》知识点:建筑业营业税的规定

一、税目与税率

建筑业征收范围是税法一: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税法一,包括:土木工程建筑业、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业、装修装饰业、其他工程作业。

注意自建自用、自建自售的问题(以后归纳)

一个施工单位从事土木工程时税法一,在工程内部敷设电路、管道和安装一些设备的,应列入土木工程建筑业内,不列入子目。

装修装饰业包括内、外装修和装饰的施工和安装活动,车、船、飞机等的装饰、装潢活动也包括在内。

---注意与修理修配区分-增值税

代办电信工程--建安业,疏浚、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平整土地、搭脚手架等工程作业-其他工程作业。

纳税人按照客户要求,为钻井提供泥浆和工程技术服务的行为,应交营业税

建筑安装企业将其承包的某一工程项目的纯劳务部分分包给若干个施工企业,由该建筑安装企业提供施工技术、施工材料并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劳务由施工企业的职工提供,施工企业按照提供的工程质量与该建筑安装企业统一结算价款,企业提供的施工劳务属于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征收营业税。

建筑业适用3%的营业税税率

二、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修缮、安装和其他工程作业的各类企业、单位和个人都是建筑业营业税的纳税人。

建筑业实行总承包、分包方式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无论工程是否实行分包,税务机关可以建设单位和个人作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1.纳税人从事跨地区(包括省、市、县)工程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税法一;2.纳税人在劳务发生地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计算题)

三、计税依据

建筑业营业税的营业额为承包建筑、修缮、安装、装饰和橘漏其他工程作业取得的营业收入额,建筑安装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工程价款(即工程造价)及工程价款之外收取的各种费用。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

从事建筑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营业额包括设备的价款。

工程价款=直接费+间接费+计划利润+税金

归纳:

(1)差额计税:

①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征收营业税。但对分包人或者转包人实行代扣代缴营业税。

②纳税人采用清包工形式提供的装饰劳务,按照其向客户实际收取的人工费、管理费和辅助材料费等收入(不含客户自行采购的材料价款和设备价款)确认计税营业额。

上述以清包工形式提供的装饰劳务是指,工程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和设备由客户自行采购,纳税人只向客户收取人工费、管理费及辅助材料费等费用的装饰劳务。

(2)全额计税:

①不管是包工包料还是包工不包料,营业额中均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款,一律以料工费全额计税。

②建筑安装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临时设施费、劳动保护费和施工机构迁移费,不得从营业额中扣除。

③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材料差价款、抢工费、全优工程奖和提前竣工奖,应并入巧者营业额征收营业税。

④自建自用房屋建筑物,不征营业税;

自建自售房屋建筑物,缴纳两道营业税。自建行为,按照"建筑业"缴纳3%的营业税;自售行为,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5%的营业税

自建自租房屋建筑物,按照"服务业――租赁"缴纳5%的营业税。

自建自投(投资)房屋建筑物,不征营业税。

四、申报与缴纳

纳税地点

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其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建筑业应税劳务的①发生地。

纳税人从事跨省工程的,应向其②机构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范围内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其营业税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确定。

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建筑业营业税税款的解缴地点为该工程建筑业应税劳务③发生地。

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跨省工程的,其建筑业营业税税款的解缴地点为④被扣缴纳税人的机构所在地。

(四)纳税申报

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应按月就其本地和异地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取得的全部收入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就其本地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缴纳营业税;同时,自应申报之日(含当月)起6个月内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其异地建筑业应税劳务收入的完税凭证,否则,孝伍薯应就其异地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营业税。

例题

1、下列行为中,应缴纳营业税的是( )。

A.桥梁大修 

B.厂家销售空调并安装

C.自建自用建筑物 

D.自建自售建筑物 

E.自建自租建筑物

F.邮电部门附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报刊

【答案】ADEF

2、某乙建筑公司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甲公司的一项建筑工程,该公司取得的工程价款为1358万元,另外,该工程耗用甲公司提供的建筑材料、动力款600万元,同时甲公司给予建筑公司提前竣工奖42万元。则乙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为( )万元。

【答案】(1358+600+42)×3%=60(万元)

3、地处某县城的甲施工企业属于内资企业,5月份将自建的一幢楼房部分出售给乙公司,用于生产经营;部分留作自用。该楼房的建筑安装总成本为1200万元,留作自用的部分占建筑安装总成本的30%,无同类工程价格,其成本利润率20%。对外销售部分楼房取得销售收入3000万元。则:

(1)该甲施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营业税( )万元。

【答案】

(1)该甲施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营业税1200×(1-30%)×(1+20%)÷(1-3%)×3%+3000×5%=31.18+150=181.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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