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外经证网上办理流程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外经证网上报验登记流程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法律依据】: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跨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之前,到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外管证》。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发放《外管证》。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相关制度和办理程序的意见》三、优化《外管证》办理程序
(一)《外管证》的开具
1.“一地一证”。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跨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之前,到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外管证》。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发放《外管证》。
2.简化资料报送。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办理《外管证》时只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副本或者加盖纳税人印章的副本首页复印件(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可不提供上述证件);从事建筑安装的纳税人另需提供外出经营合同(原件或复印件,没有合同或合同内容不全的,提供外出经营活动情况说明)。
3.即时办理。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税务机关应即时开具《外管证》(可使用业务专用章)。
(二)《早雀外管证》的报验登记
1.纳税人应当自《外管证》签发之日起30日内,持《外管证》向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并接受经营地税务机关的管理。纳税人以《外管证》上注明的纳税人识别号,在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事项。
2.报验登记时应提供《外管证》,建筑安装行业纳税人另需提供外出经营合同复印件或外出经营活动情况说明。
3.营扰悉改增之前地税机关开具的《外管证》仍在有效期限内的,国税机关应予以受理,进行报验登记。
(三)《外管证》的核销
1.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见附件2),并结清税款。
2.经营地税务机关核对资料,发现纳税人存在欠缴税款、多缴(包括预缴、应退未退)税款等陆李早未办结事项的,及时制发《税务事项通知书》,通知纳税人办理。纳税人不存在未办结事项的,经营地税务机关核销报验登记,在《外管证》上签署意见(可使用业务专用章)。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1、到当地地方税务局网站下载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进行填纤迟具x0dx0a2、到当地地方税务局提交以下资料(需原件及复印件_加盖公章):x0dx0a a.营业执照x0dx0a b.税务登记证x0dx0a c.单位申请证明(写明外出经营事由)x0dx0a d.法人身份证x0dx0a e.法人代表授权证明(到税局办理业务的授权)x0dx0a f.经办人的身份证x0dx0a g.合同原件及复睁睁印件+合同印花税完税证明x0dx0a 如果为建筑企业,需补充:毁早李x0dx0a 企业资格证书及当时申请企业时所附的相关主管单位证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规定:
(1)纳税人申请办理《外经证》,登陆注册地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慧信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填写《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网上提交,系统自动完成审批手续。
如果是首次在经营地办理涉税事宜时,应打印《外管证》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报验备案跨区域涉税事项。
(2)跨区域经营合同需要延期的,在机构地“电子税务局-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延期”里办理延期手续。
(3)省内省外项目办理程序一样,全国已经联网,注册地网上办理的《外经证》,税务系统后台会推送到项目地税务机关,项目地税务系统可以看到。
(4)跨区域报验管理事项的报告、报验、延期、反馈等信侍碧没息,通过信息系统在机构所在地和经营地的税务机关之间传递,实时共享。
(5)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结清经营地税务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老纳馈表》进行注销,经营地的税务机关核对《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后,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人不需要另行再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外经证》注销手续。
法律主观:
在电子税务局申请外经证的程序为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在首项选项卡下选择“无纸化办公”,打开无纸化办税系统,进入登录页面;登录成功后无纸化办税系统进入初始化页面;进入“申请事项”初始化页面;选择相关业务,系统将根据纳税人的条件判断纳税人是否符合申请事项,符合条件则进入申请页面,填写申请后提交确认即可。
法律客观: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者禅》第一条 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附件1)。 第二条 纳税人跨区域经营合同延期的,可以向经营地或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报验轿嫌巧管理有效期限延期手续。 第三条 跨区域报验管理事项的报告、报验、延期、反馈等信息,通过信息系统在机构所在地和经营地的税务闭键机关之间传递,实时共享。 第四条 纳税人首次在经营地办理涉税事宜时,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报验跨区域涉税事项。
法律分析:(1) 纳税人申请办理《外经证》,登陆注册地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 税源信息报告-填写《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网上提交,系统自动完成审批手续。 如果是首次在经营地 办 理涉税事宜时,应打印《外管证》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报验备案跨区域涉税事项。
(2) 跨区域经营 合同 需要延期的,在机构地“电尘凳子税务局-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延期”里办 理延期手续。
(3) 省内省外项目办派消旅理程序一样,全国已经联网,注册地网上办理的《外经证》,税务系统后台会推 送到项目地税务机关,项目地税务系统可以看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桥销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关于外经证网上办理流程和外经证网上报验登记流程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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