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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证被退回来?注册商标被驳回退钱吗?

日期:2023-05-10 15:22:20      点击:

最近有一位找小编帮忙处理过企业商标注册申请问题的网友问了一个新的问题,那就是商标注册证被退回来的相关问题,相信这也是很多有同样疑惑的朋友最新知道的。带着大家的疑问,今天就由专业的商标网小编连同注册商标被驳回退钱吗的问题一起为大家做以下分享,也希望本文的讲解能解开大家长期以来的疑惑。还请多多关注本站。

国家商标局下发的商标证书没收到,退回去了,想再领取怎么办?

建议还是找原来的商标代理机构。

推销的代理机构可不作理会,注兄并册商标败亩注册人的信息,和你企业的信息都属于公开信息,对羡枯迹方很容易取得你的联系方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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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怎么办

我们首先来分析一下商标被驳回的原因,第一,有可能是违反了商标法中的禁止性规定(如恶意取得、与国家国旗国歌等近似、带有民族歧视性、带有茄笑欺骗性等);第二,与在线权利冲突的(在同一类别或相似类樱纳皮别上与先注册商标、先申请商标相同或近似);第三,商标不具有显著性。

这三种原因是绝大多数商标被驳回的原因,我们如何针对这些原因来做复审?

第一种,违反了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

这种被驳回原因很难复审成功,除非我们的商标已经经过相关方面的许可(带有红十字会图案的应有其许可、带有其他国家名称、市级以上名称的应该得到允许等)这些都应该是经过允许的,善意取得的,并且应该提供证明才能获批。

日本熊本熊火了之后,有公司曾申请“熊本”为商标,最终因为涉及日本熊本县名称而被驳回;荷兰某公司在中注册商标名称带有荷兰的商脊差标被驳回,后提供了声明(得到相关政府许可)才得以通过商标申请。

第二种,与在先权利冲突的商标申请

这种商标申请最终获得注册的机会也不大,除非在先商标属于多年不用(超过三年或正好三年)或不能够提供使用证据的商标,我们就能够通过“撤三”来获得商标申请的权利。当然我们也能够通过其商标信息未做变更而提出无效宣告,这样一来也可以得到商标的申请权利。

事实上,商标“撤三”和无效宣告是商标申请路途上清扫障碍的方式之一,我们称它们为“清道夫”。当然这样花费的时间相对较多,因此慎重选择这些方式。我们也可以通过购买商标的方式直接获得商标权,但购买商标的费用相对更多,申请人应做好心理准备。

第三种,商标不具有显著性

商标的显著性问题实际上是商标申请失败的重要原因,很多申请人申请的商标就是其产品的某种公认的技术方法或通用名称,如L公司申请的“QLED”就是其产品制造过程中所使用的技术名称;腾讯科技申请的“小程序”就是产品通用名称。

这种情况我们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来证明“商标”经过使用和宣传,已经获得了显著性,能够被公众明确分辨产品或服务来源,不会产生混淆。但对于“广泛使用和宣传”的界限难以确定,因此我们在申请商标前应该尽量选择具有显著性的商标。

退回的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去哪里领取?怎么领取

商标注册大厅会先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申请手续不齐备、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或者未缴纳费用的,商标局当场退回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的,商标局接收申请文件,申请人当场缴纳费用,之后商标局会对申请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查。经进一步审查合格的,商仿消标局予以受理,《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以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经进一步审查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带档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备行知行补正的,商标局不予受理。《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以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

商标被驳回来了怎么办

商标被驳回后一般只有两种应对措施:一是放弃商标的进一步申请,二是针对商标驳回申请复审,要求商评委对商标驳回决定进一步审查。

这两种措施的第一种很简单,置之不理就相当于放弃进一步申请。下面重点讲述商标驳回复审的操作步骤及需要准备的材料,最后附上注意事项:

(一)收到驳回通知书

1、商标申请人收到驳回通知书后,要注意商标局寄驳回通知书信封上的邮戳。驳回复审是有期限的,过期无效。目枣洞前有两种计算方法。

A、发文日期+15天路途时间+15天复审请租歼求时间=30天。

B、信封邮戳+15天。

2、看看驳回的类型(是全部驳回还是部分驳回),如果是全部驳回,看看驳回的理由,有没有复审成功的胜算(如果申请人没有复审经验,可以找代理组织帮忙分析),从而决定是否复审。如果是部分驳回,观察一下驳回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属不属于自己的主营业务,以及综合其他的因素,考虑是否复审。如果复审,尽快处理,因为后续还有很多准备工作要做,时间有限。

(二)前期准备工作

1、准备驳回复审的材料

(1)驳回复审申请书

(2)驳回复审理由书

(3)驳回通知书原件及信封

(4)委托书(没有委托代理机构的,不交委托书)

(5)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6)其他证据材料

A、商标国内外申请注册受理通知书或者证书复印件

B、商标是否为知名、著名、驰名商标

C、商标的包装、广告、宣传、合同、销售单据等使用证据(复印件或者原件)

D、其他有助于复审案件的材料

在以上材料中,因为时间紧迫,来不及准备所有材料时,我们可以先提交申请书、简短的驳回理由书、驳回通知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委托了代理机构委托书也可以先提交复印件。其他的补充证据材料可以在提交申请后三个月内补充。

(三)提交申请

驳回复审材料准备完成后,整理。提交商标评审委员会。同时,缴纳驳回复审官费1500元人民币。

(四)驳回复审后续

1、2个月左右下发受理通知书

2、一年半左右出裁定

3、复审成功——移交商标局——公告——颁证

4、复审失败——放弃或者诉讼(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商标驳回复审时间应注意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如下:

一、商标复审申请以邮寄方式收发文的,其15天复审时限的计算,分别将当地邮局收到信函和发出信函的邮戳日期,视为当事人收到和发出的日期;邮戳不清或者没有邮戳的,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发文标注的日期顺延20天视为当事人收到的日期,或者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商标复审申请的日期上溯20天视为当事人发出的日期。

当事人或商标代理组织提交商标复审书件时,应提供商标局邮寄的信封,以便计算当事人收到商标局驳回通知的日期。

二、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复审申请,共复审时限从国际局发出驳回通知书所标注的日期起算。不能提供国际局发文日期的,则以商标局发给国际局的驳回商标通知书所标注的日期起算。

三、当事人申请商标复审事宜,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延期30天。但延期所需费用应有申请人交付。延期申请应当在收到商标局驳回通知之日起15天内提交,延期时间从第16日起算。

四、由于延期申请的时限审查只能在收到复审申请书件时才能进行,因此,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延期申请时,不进行时限审查,而在收到正式复审书件时一并进行时限审查。超过法定时限的,商标评审委员会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或代理人。

上述回答的法律依据:

A、《商标法》。第32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凳型枯请人。

B、《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8条。 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依据《商标法》第32条、第33条、第41条、第49条的规定提出商标评审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事实,依法进行评审。

C、《商标法实施条例》。第32条。 当事人需要在提出评审申请或者答辩后补充相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申请书或者答辩书中声明,并自提交申请书或者答辩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期满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补充有关证据材料。

D、《商标法实施条例》。第33条第一款。 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实际需要,可以决定对评审申请进行公开评审。

为什么商标注册总是被驳回?

首先,要知道商标注册不是100%成功,每一件商标在申请注册的过程中都有潜在风险。如果审查员判定您的商标不能注册,就会被驳回,并要求及时复审。驳回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他人已经先申请注册了

商标局在对商标进行审查时,首先会对该商标在数据库中进行检索。如果发现同一商标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被多人提起商标注册申请的话,就会根据“在先申请”原则,驳回后提出申请的企业或者个人。

2、违反了绝对禁止性条款

我国《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笑磨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袭中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带有欺碰禅斗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3、违反了相对禁止性条款

我国《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凡是符合上述一条或者全部特征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但是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4、商标近似被驳回

两个商标在文字字形、读音、含义、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整体结构、立体形状、颜色组合商标近似,容易令公众产生误认或混淆的,一般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

一般来说,在商标取名和loo商标设计时,如果刻意模仿其他品牌,产生傍名牌的想法,则有非常大的可能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商标近似是最常见的驳回原因,也是最容易产生误判的地方,所以要谨慎对待。

5、侵犯了“在先权利”

我国商标法规定“在注册商标申请人提出注册商标申请以前,他人已经依法取得或者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不得侵犯。”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如果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姓名权、肖像权等在先权利,商标也会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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