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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怎么交税?

日期:2023-05-16 15:34:46      点击:

  核定征收一般多见于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他们都没有企业所得税,取而代之的是个人经营所得税。 主要是对一些难以核实的企业进行征收,现在被企业单位普遍用来当做一种节税的方式。那么,苏州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怎么交税?接下来,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一、苏州公司核定征收怎么交税

  核定征收是指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情况,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和销售额,然后依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税款的征收方式。

  1、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确定纳税人按月或者按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预缴方法一经确定,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改变.

  2、纳税人应依照确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纳税期间实际应缴纳的税额,进行预缴.按实际数额预缴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可按上一年度应纳税额的1/12或1/4预缴,或者按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

  3、纳税人预缴税款或年终进行汇算清缴时,应按规定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时限内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二、苏州企业核定征收交税的流程

  1、纳税人应在收到《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后10个工作日内,填好该表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2、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受理《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后20个工作日内,分类逐户审查核实,提出鉴定意见,并报县税务机关复核、认定.

  3、县税务机关应在收到《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认定工作.纳税人收到《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填列、报送的,税务机关视同纳税人已经报送,按上述程序进行复核认定。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无论盈利或亏损,都应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三、纳税的作用

  1、调整经济发展,政府部门拥有强制权参加社会发展分配,改变社会发展中各集团公司和集团成员在国民生产总值分配中占有的市场份额,降低投资者们可支配收入的收益,但这种降低不平等的行为,会危害纳税人的经济活动能力和个人行为,危害社会发展产业结构。

  2、监督经济发展,中国成熟的税务征收链的建立,是以日复一日的认真细致的税收管理为基础的。中国税务局实际掌握税务检查的情况,可以及时发现问题,监督纳税人按规定纳税,与违反税收法案的个人行为抗争,监督社会经济发展主题活动,维护社会发展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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