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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租赁准则的会计处理(新租赁准则的会计处理 会计视野)

日期:2023-05-18 16:52:12      点击:

今天给各位分享新租赁准则的会计处理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新租赁准则的会计处理 会计视野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你好,请问新租赁会计准则有那些主要变化?

为规范企业对租赁业务新租赁准则的会计处理的确认、计量和列报新租赁准则的会计处理,推动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新租赁准则的会计处理,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新租赁准则的会计处理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本文从新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出发新租赁准则的会计处理,分析其对租赁业务产生的影响,并提出相关建议。

主要变化

(一)新增租赁的识别、分拆及合并等相关原则。新租赁会计准则要求承租人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经营租赁的相关权利和义务,并对租赁的识别制定了相关的指导性原则,对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合同的分拆及合同对价分摊、租赁的合并等也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承租人会计处理由双重模型修改为单一模型。原租赁会计准则下,承租人业务分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对识别为经营租赁的,承租人不确认相关资产和负债。新租赁会计准则要求承租人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即采用与原租赁会计准则下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类似的单一模型。

(三)完善与租赁有关的信息披露要求。在承租人方面,对租赁相关的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折旧和利息、现金流出等在财务报表中的列示作出了明确规范。在出租人方面,主要增加了出租人对其所保留的租赁资产相关权利进行风险管理的情况,融资租赁的销售损益、融资收益、经营租赁的租赁收入等的信息披露要求。

影响分析

(一)对财务信息的影响。一是提高承租人的资产负债率。新租赁会计准则要求承租人将经营租赁资本化。在取得一项经营租赁资产时,承租人需要在资产负债表内同时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这通常会导致承租人资本结构发生变动,同时提高资产负债率。二是财务指标恶化。承租人资产负债率的提高将导致其资产周转率、资产回报率等财务指标恶化,这些财务指标的恶化将导致企业营运能力降低,加大融资成本以及融资难度。三是利润前少后多,现金流不变。利润和现金流的影响方面,由于在整个租金支付期内对使用权资产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对租赁负债则按摊余成本计算利息费用,利息费用前多后少。因此,在新租赁会计准则下,租赁协议前启念信期承租人成本上升,利润将会下降,后期利润将会增加。由于新租赁会计准则只是账务核算方式的改变,所以承租人的现金流不会发生变化。

(二)对业务决策的影响。新租赁会计准则下,由于企业不能依靠经营租赁实现表外融资,将会显悄轮著影响企业“购买资产还是租赁资产”的业务决策,预计承租人将更多通过购买的方式取得资产。

(三)对企业成本的影响。新租赁会计准则需要结合每项合同进行单独评估、测算,需要做出更多的诸如重估租赁负债中的选择权高察问题、租期问题等专业化判断,预计承租人核算成本将会有所上升。由于新准则将会显著改变企业的各项财务指标,其考核评价指标也需要进行及时调整,预计其管理成本将出现一定程度的增加。

相关建议

(一)充分做好前期准备。企业应当充分利用准则执行过渡期,对租赁业务情况进行梳理和分析。如收集目前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相关数据,对现有租赁资产进行筛查登记,认真分析租赁结构和期限,估算预计将产生的影响;与出租人等利益相关方充分沟通,修订租赁合同条款以减少新租赁会计准则对企业的冲击。

(二)加强信息解释沟通工作。新准则的实施预计短期内将给企业各项财务数据和指标带来较大变化,企业应加强与外部投资者等利益相关方的交流和沟通,告知财务数据变化并非由于企业自身经营能力的下降,防止财务数据和指标变化引发外界对企业运营发生重大变动的误解。

(三)灵活调整租赁安排和形式。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丰富租赁形式,跳出目前的以融资租赁、经营租赁为主的租赁模式,通过充分分析和判断挖掘适宜企业自身的租赁业务模式,如证券化租赁、混合租赁、杠杆租赁等。

2021年新租赁准则的会计处理?

出租固定资产一般属于其他业务收入,折旧也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新租赁准则如何写会计分录?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资尘缺金不足时一般会选择租赁新租赁准则的会计处理的方式进行生产经营,对于新租赁准则,会计人员应如何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

新租赁准则的会计分录

一、承租人

1、初始计量

新租赁准则的会计处理:使用权资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等)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差额)

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预付账款

银行存款

预计负债

2、后续计量

(1)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利息费用/在建工程等

贷: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孙兄裤用(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

(2)支付租赁付款额时:

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

贷:银行存款等

(3)因重估或租赁变更等原因导致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

二、出租人

1、初始计量

借:应收融资租赁款——租赁收款额(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

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预计租赁期结束时的未担保余值)

银行存款(已经收取的租赁款)

贷:融资租赁资产(账面价值)(业务不多,也可通过固定资产核算)

资产处置损益(公允价值-账面价值)(可借可贷)

银行存款(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应收融资租赁款——未实现融资收益

2、后续计量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融资租赁款——租赁收款额

借:应收融资租赁款——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租赁收入/其新租赁准则的会计处理他业务收入

什么是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是指根据或有事项等相关准则确认的各项预计负债,包括对外提供担保、未决诉讼、产品质量保证、重组义务以及固定资产和矿区权益弃置义务等产生的预计负债。

资产处置损益是什么?则简

资产处置损益是新增加的会计科目,主要用来核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因出售,转让等原因,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新租赁准则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新租赁准则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1.一般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简化处理除外).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租赁期开始日,是指出租人提供租赁资产使其可供承租人使用的日期.

2.简化处理

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不属于短期租赁.

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还应当满足一项单独租赁的条件.

使用权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

承租人租赁负债的后续计量

承租人应当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分昌猜汪别以下情形重新确定租赁付款额,并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耐仔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1)因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者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等导致租赁期变化的,应当根据新的租赁期重新确定租赁付款额;(2)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应当根据新的评估结果重新确定租赁付款额.在计算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兆银,承租人应当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修订后的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应当采用重估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修订后的折现率.

在2020年租赁新准则下出租人的会计处理到底在什么方面发生了重大改变?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租赁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对《企旦段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进行了修订。

新租赁准则的核心变化

(一)承租人会计处理的核心变化

新租赁准则的核心变化是要求承租人采用单一的会计模型谨逗,无需进行租赁分类,对资产负债表中确认的所有租赁采用相同的方式进行会计处理。

现行准则要求以风险和报酬转移为基础将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对经营租赁承租人不确认相关资产和负债。

为解决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明确划分及会计处理迥异带来的实务问题,新租赁准则取消了承租人的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分类,要求承租人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即采用与原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类似的单一模型。

同时,新租赁准则进一步完善了可变租赁付款额、租赁发生变更等情形的会计处理,并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识别判断及会计处理作出了相应规定。

(二)出租人会计处理的核心变化

新租赁准则总体上继承了现行准则中有关出租人的会计处理规定,保留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双重模型,即出租人的租赁分类是以租赁转移与标的资产所有权相关祥迟卖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为依据的

在分类方面,新租赁准则强调了要依据交易的实质,而非合同的形式,有关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分类的规定更原则化,并增加了可能导致租赁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其他情形。

同时,根据承租人会计处理的变化,调整了转租出租人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和会计处理的有关规定。此外,根据实务需要,增加了对生产商或经销商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规定。

执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低价值转租赁业务是否适用简化会计处理?

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历察根据租赁的具体情况进行简化会计处理。我司已经开始执行了新租赁准则,作为承租人,如果想把相关资产进行转租赁,是否仍可以适用简化会计处理?

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关于承租人会肢巧茄计处理规定,对于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根据每项租赁的具体情况作出简化会计处理选择。低价值资产同时还应满足本准则第十条的规定,即只有承租人能够从单独使用该低价值资产或将其与承租人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且该项资产与其他租赁资产没有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时,才能对该资产租赁选择进行简化会计处理。

如果承租人已经或者预期要把相关资产进行转租赁,则不能将原租赁按照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会计处理。

因此,企业作为承租人预期要把相关资产进宽厅行转租赁,不能将原租赁按照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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