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知产百科 > 文章正文

苏州注册公司何时成立?(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日期”该如何解读)

日期:2023-05-19 16:24:02      点击:

  苏州注册公司之后,到底是何时成立的呢?

  公司自何时成立?这是个大问题。是出资人决定成立的时候成立,还是出资人在章程签字时成立?是起草了各类文件并签署的时候成立,还是到登记机关申请获批的时候成立?如果不懂有关规定,会觉得哪个都有点道理。实际上,答案只有一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时的日期,就是公司成立日期。这一日期依法登记到公司营业执照上,无论在获批之前,这个公司有什么经济活动,都是“设立中公司”干的。依据《行政许可法》规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公司法》对公司登记设定了行政许可。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因此,行政许可签发之日,是公司法定成立日期。公司成立之前,权利和义务由发起人承担,比如有限公司设立时候的股东。

  如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个人名义签订租房、代办手续等合同、协议的,对方可以向发起人要求履行,公司成立后,也可以向公司要求履行。但发起人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应由设立后的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材料中一般会包括为设立公司而承租房屋的情况,对签署人并无详细规定。按照司法原则判断,租赁协议的承租方可以是发起人,也可以是设立中的公司,因情况不同而由不同主体承担有关责任。公司因故未成立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关于成立日期,有几个小常识需要普及一下。

  (一)成立日期不能改。

  执照签发之后,成立日期就不能再改,在实际工作中也会有企业要求更改成立日期以应对招投标或者规避监管部门的执法。

  (二)成立日期的三个不一定

  1.不一定是企业提交登记申请日期,因为提交后可能要经过几天才能核准签发。

  2.不一定是企业名称核准(申报)日期,因为企业成立要以最终签发执照为准。

  3.不一定是企业股东认缴出资日期,认缴登记制下,可以在股东选定的任意时限出资。

  (三)成立日期要记载于出资证明书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盖章,其中必须要记载的事项就包括公司成立日期。

  股份公司的股票也是一样,纸质股票的话,也要记载成立日期。

  上面介绍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专注于中小企业代理记账,公司注册、注销、变更,税务异常处理,各类许可证办理,建筑资质代办、增项、升级、延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各种体系认证等服务,详细可咨询在线客服或拨打免费热线(电话:)。

推荐阅读:

本文来源:https://www.zhichunlu.cn/baike/30677.html

热门商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