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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编制基础有哪些(财务报表的编制原则)

日期:2023-05-24 17:29:45      点击:

财务报表编制基础有哪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是指财务报表是在持续经营基础上还是非持续经营基础上编制的。企业一般是在持续经营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清算、破产属于非持续经营基础。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主要有:

(1)根据原始凭证(如票据等)编制会计凭证;

(2)根据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a

(3)根据会计凭证汇总登记总账;

(4)根据总账填制会计报表;

(5)根据明细会计账簿结余与总账核对,

这就是常说的账账核对、账表核对、账证核对。

财务报表的编制原则:

大体上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重要性原则

表格编制人员要判断区分哪些项目重要或不重要,比如其他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负债、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负债,这四个科目专门把不重要的资产负债按流动性合并在一起列报。

属性原则

性质类似的会计科目可以放到一起列报,比如存货就包括了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等项目,营业收入也包括了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需要注意的是属性或功能有本质区别的必须分别列报,工程物资是指用于固定资产建造的建筑材料,而存货是生产经营中出售或耗用的材料,两者属性完全不同,所以必须分别列报。利润表中的营业外收入也是如此,它与企业的日常经营没有直接关系且不具有可持续性,也只能单独列报。

抵销原则

有些项目不能抵销,比如收入和成本费用。如果都抵销了,利润表只要列示一个项目——净利润就可以了。

不同客户之间的往来款也不能抵销,应收A客户100万元,应付B客户80万元,这两个数字就不能相互抵销,因为不同客户的经营风险是不同的,如果抵销,某些风险就会被掩盖。

一般来说同一客户的应收款、应付款可以相互抵销,但也不是绝对的,比如公司应收A客户100万元设备款,同时欠A客户70万元材料款,正常情况下当然可以抵销列报,但由于销售给A客户的设备出现了质量问题,对方要求退货,目前双方正在协商。这100万元的应收款有可能无法确认,也就不能与应付的材料款相抵销。

净额列报原则

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等项目都是按净额列报的,比如固定资产,原值扣去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之后,才是报表中列示的固定资产净额。准则的本意是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都是减值损失,不属于资产项目,所以不能单独列示。

对比列报原则

资产负债表项目有期初数字,就一定要有期末数字。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项目有当期数字就要同时列报上期数字。目的就是向报表使用人提供对比数据,通过对比看差别、看趋势,为使用者做出决策和判断提供更多的信息。

为了提高信息的可比性,保证前后口径一致,准则会要求企业对当期的报表数字进行重大调整时,对上期报表数字也要同口径调整(只调表不调账)。

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的合并:A公司的母公司在2015年年初把其控制的B公司出售给A公司,使其2015年合并后营业收入由1000万元变成了1500万元,这种增长实际是同一母公司控制下重组合并实现的,不是真正的经营性增长。

所以为了还原事情的真实面目,要把A公司2014年的营业收入同口径调整,即在A公司2015年的合并报表上期收入中加上B公司2014年的收入,使本期发生数和上期发生数具有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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