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员工团建活动,也是企业经营的一部分,能够增强员工之间的凝聚力,实现员工产出最大化。那你知道员工团建产生的费用,在账务和财税上该怎么处理呢?
首先,所得税并没有团建费这一项目,所以团建费并不是固定计入某一个会计科目的,而应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所涉及到税收自然也有所不同。
常见的团建活动比如旅游、聚餐、体育运动、唱歌等,一般计入管理费用中的职工福利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票,其进项税不得抵扣。
因为职工福利费规定,超过当年工资薪金14%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若超标,则需在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进行纳税调增!
如果员工团建属于工会组织的活动,比如参观烈士陵园等,那么产生的相关费用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中的工会经费,由返还的工会经费来支付团建相关费用。若取得增值税专票,准予扣除其进项税额。
如果是教育培训目的的团建,则属于管理费用中的职工培训费,依据职工教育经费的标准扣除企业所得税,开具的增值税专票可作为进项税抵扣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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