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加计抵减,和加计扣除有啥区别
是增值税上的概念。指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扣除一定比例来抵减应纳税额,是一项税收优惠,主要是为了弥补生产、生活性服务业人工占比大,取得进项税少的问题。加计抵减优惠享受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
二.哪些企业可以享受加计抵减
在这里给各位做了一张图,非常的简洁明了啊
一句话总结: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按10%加计抵减,生活服务按15%加计抵减
以下三点要注意:
*适用一般纳税人,小规模没有进项税,不适用
*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有兼营的,应该按照占销售额的比重划分不能加计抵减的进项税。
*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因此, 2020年需要重新填写声明。
三.加计抵减额如何计算呢?
加计比例:
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计算公式: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温馨提示:
如果纳税人满足加计抵减条件,但因各种原因并未及时计提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使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当期一并计提。
在这里举个例子:
A公司是一家研发企业,于2022年4月新设立并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但是4-7月未开展生产经营,销售额均为0,自8月起才有销售额,A公司应根据2022年8-10月的销售额判断当年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若可以享受,则可以在10月一并计提4-10月加计抵减的进项税。
四.加计抵减计算案例
比如说A公司是生活服务业,该公司4月份符合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当月销项税41万元,
当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10万元,请问4月份计提的10%加计抵减额需要做账吗?如何做账?
阿东答:4月份增值税的加计抵减额为:10万元* 10%=1万元
这1万元在4月份不需要做账处理,只需要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中加计抵减情况进行登记体现就可以了。
4月底计提增值税31万还是30万?
4月份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41万元-10万元=31万元
4月底只需要编制计提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31万元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31万元
5月初申报缴纳增值税31万还是30万?
实际缴纳增值税=31万元- 1万元=30万元
5月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31万元
贷:银行存款30万元
其他收益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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