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规定,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规定比例的,需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流程如下,
一、登录云南省电子税务局网址:
https://etax.yunnan.chinatax.gov.cn,点击我要办税。
二、办税人员选择登录
当我们用企业用户完成企业身份验证后,系统弹出办税人员选择界面,点击办税人员信息选择,核对办税人员信息。
三、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常规申报”,点击居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
四、按照操作提示依次申报。
五、点击申报表,弹出提示,点击确定,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填写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上年在职职工人数、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联系电话等基础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
六、弹出纳税人声明,点击确定。
七、对提交的报表确认无误后,可点击全申报,系统提示结果。
八、对于已签约税银库三方协议的纳税人,系统将自动发起扣款,如需约定扣款日期,请使用预约功能,同时确保账户内拥有足够的余额,以避免产生滞纳金,尚未签约三方协议的纳税人,请及时到税务大厅开票缴款。无需缴纳残保金的纳税人,无需点击“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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