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是巴黎公约和PCT条约成员国,所以中国申请人可基于本国优先权直接申请韩国专利。韩国发明专利的申请对象包括“利用自然规则对产品、方法或者改进所提出的具有高水准的新技术方案”。实用新型的申请对象仅限于“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技术方案。韩国的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制度正从实质审查制度(SES)转化为非实质审查制度(NEES),申请韩国外观设计专利,必须先在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注册外观设计。自2006年10月1日起,发明与实用新型申请可以相互转换。
从申请之日到授权,一般需要1.5-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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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
递交至相应的国家 |
跟进
跟进受理、审查过程 |
获得授权证书 在指定国家专利局做 |
1、委托书。
2、专利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地址、邮编。
3、发明人姓名、地址、邮编。
4、中国申请受理书。
5、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摘要和附图)。
二重申请制度 |
外观设计分类 |
授权后异议 |
早期公开制度 |
指对同样内容的发明创造, |
外观设计较复杂,分为 |
外观设计专利分为 |
减轻专利局是指审查工作 |
热门回答
Q:一般专利大概会有几次OA?
A:韩国专利申请流程中有「最初OA」与「最后OA」,但一个申请案可能包含着数个最初OA。当收到最初OA时,若申请人做了资料补正后,审查委员可以以之前找的原有技术(先前技术)驳回则会发出最后OA;若审查委员需以新的原有技术才能将此案驳回的话,则此一过程仍称之为最初OA。最后OA的目的是缩短审查处理时间。
Q:在针对最初OA提出答辩后,申请人想提出claim的修改,是否可以主动提出?
A:在答辩期限内者可再次提出修正。
Q:韩国专利申请是否禁止多项附属项?
A:多项附属项下的从属项不可再有多重附属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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