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专利公约》确立了欧洲专利制度,旨在加强欧洲国家在工业产权领域的合作,以便通过单一的授权程序在若干个缔约国或所有缔约国获得专利保护。1977年根据《欧洲专利公约》建立欧洲专利局,其职责是向欧洲专利组织的成员国提供基于单独专利申请和统一专利授权程序的专利保护,使发明专利在一个、数个或全部缔约国获得保护。如果申请人意欲在3个以上欧洲地区或国家申请专利,通过本条约将较向各缔约国逐一提出申请更迅速、经济。
从申请之日到授权,一般需要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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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
递交至相应的国家 |
跟进
跟进受理、审查过程 |
获得授权证书 在指定国家专利局做 |
1、委托书。
2、专利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地址、邮编。
3、发明人姓名、地址、邮编。
4、中国申请受理书。
5、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摘要和附图)。
保护范围广 |
标准统一 |
省钱省事 |
选择语言灵活 |
欧洲专利局涉及欧盟及欧盟 |
欧洲专利是按照统一的法 |
欧洲专利申请不需要逐 |
欧洲专利申请采用 |
热门回答
Q:欧洲专利可指定国家有多少个?
A:(1)欧洲专利成员国目前有38个:阿尔巴尼亚、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瑞士、塞浦路斯、捷克、德国、丹麦、爱沙利亚、西班牙、芬兰、法国、英国、希腊、克罗地亚、匈牙利、冰岛、意大利、列支敦士登、卢森堡、拉脱维亚、摩纳哥、前南斯拉夫的马其顿共和国、马耳他、荷兰、挪威、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塞尔维亚、瑞典、斯洛文尼亚、圣马力诺、土耳其等。
(2)此外,还有2个延展国: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波黑共和国)、黑山共和国。
Q:欧盟专利申请的类型?
A:欧盟专利申请只有发明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两种类型,国外有相当一部分国家没有实用新型专利这一项,如美国专利为发明、外观、植物品种三种类型。其中德国专利申请有实用新型这一项,与中国申请专利类型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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