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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技术

专利技术是指被处于有效期内的专利所保护的技术。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根据我国专利法对专利的分类,专利技术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所保护的技术。外观设计专利因为保护的是新设计,而非技术,所以,严格意义上说,应称为专利设计,而不是专利技术。但是,大家通常所说的,有宽泛外延的专利技术一词是把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都包括在内的。另外知春路小编整理了专利技术申请,专利技术转让方式,专利技术查询,中国专利技术开发公司相关的知识,欢迎阅读。

1陕西成为国家首批唯一西部省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财政奖补省份,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亿元

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发布《关于2021年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拟奖补省份名单的公示》,根据2021年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实施的相关规定,我省成为全国首批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财政奖补省份,将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亿元。据悉,我省也是入选这一计划的唯一西部省份。

为申报此次专项计划,我省制定了《陕西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3年)》。经专家评审后一致认为,实施方案谋划长远、切实可行,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近年来,省财政厅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一系列决策部署,抢抓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机遇,做好项目储备,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全省知识产权工作不断取得新进步。2020年,全省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5.5万件,全省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4.1件,居全国第7位。下一步,省财政厅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的重大决策和强化知识产权运用的重要部署,进一步梳理全省促进技术转移转化相关政策,推动专项计划实施方案加快实施,逐步形成激励有效、转化充分、体系完善的专利运营生态链,为“十四五”时期我省不断深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记者 徐颖 见习记者 张琪悦)

2021年6月7日中国技术研发实力稳步提升,三方专利量上升到全球第四

“2021年技术结构图谱显示,近年来,中国技术研发实力稳步提升,三方专利量从2012年至2017年的世界第六位上升到2014年至2019年的世界第四位,但与排名靠前的发达国家相比,在专利量、技术方向覆盖面和领域内均衡性等方面仍有较大差距。”

6月4日,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以下简称战略咨询院)发布《2021技术聚焦》及关联报告,战略咨询院研究员王小梅在报告发布环节介绍了我国技术研发在全球竞争中的表现。

当前,科学技术和经济社会发展加速渗透融合,要求我们客观、客观、快速和深入揭示技术发展趋势,把握国际竞争态势,展望技术突破方向。

那么,如何才能把握技术发展趋势呢?

专利信息是把利器。“它可以反映全球所有技术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和最活跃的创新技术。”王小梅说。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指出,90%以上的科技信息是通过专利信息反映出来的,若运用好专利信息,可以节约40%的科研开发经费和60%的科研时间。

“与目前大多数以本国申请专利的统计分析不同,我们报告的数据选取了在美国专利与商标局、日本特许厅和欧洲专利局同时申请的‘三方同族专利’。”王小梅说。

通常,三方专利被认为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和经济价值,反映一个国家技术发明的整体水平及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近年来,三方同族专利越来越频繁

32021年6月7日我国5G标准必要专利全球领先,数量占比达38%

标准引领,技术先行。一路走来,电信运营商日夜兼程,积极进行5G标准研究,为提高我国通信业国际话语权不断努力。

2020年7月3日,5G标准的R16版本终于冻结,它从“能用”到“好用”,成为了5G商用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其中,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在R16标准化中继续发挥主力军作用,共主导完成31项技术标准制定工作。

由于疫情等因素,3GPP 取消了去年所有的线下会议,标准化会议改为以电子邮件讨论为主、电话会议为辅的会议方式,同时会议议题内容上也有所缩减,整体工作节奏和推进效率都受到了影响,推迟了3GPP R17标准立项时间。

但在期间内,我国运营商也发挥着积极推动的作用。如中国电信以SA标准演进为目标,在R17牵头了超级上行增强、网络覆盖提升、非公共网络组网、多频段高功率终端、系统干扰消除等立项;中国移动将承担面向智慧网络的“无线切片增强”“SON/MDT数据采集增强”“多播广播”标准项目的报告人职责;中国联通牵头完成3GPP R17 NR QoE Study Item标准结项,并顺利牵头启动NR QoE Work Item标准立项。

同时,随着我国通信企业不断自主创新,也在积极的申请专利。数据显示,我国5G标准必要专利声明数量占比超过38%,去年上

4021年6月4日苏泊尔和康巴赫之间的“不粘锅专利大战”终审判了,先宣战的康巴赫被判商业诋毁

6月3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康巴赫商业诋毁苏泊尔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定康巴赫商业诋毁成立,须公开道歉并赔偿300万元。

而此前,康巴赫诉苏泊尔专利侵权案也已被驳回。由此可见,在这场由康巴赫发起的“不粘锅大战”中,康巴赫始终未能占据上风。

苏泊尔和康巴赫之间的“不粘锅专利大战”终审判了,先宣战的康巴赫被判商业诋毁

针对上述终审判决结果以及后续是否会继续提起专利侵权诉讼等问题,《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了康巴赫品牌负责人吴钒,但其表示,目前已不负责品牌工作,不太清楚相关情况。后在记者的追问之下,其又称目前已离开康巴赫。

随后,记者又辗转多方与康巴赫CMO杨帅兵取得联系,对于《国际金融报》记者提出的问题,杨帅兵表示目前还不便接受采访。“具体信息请以浙江省高院判决文书为准,康巴赫的回复以官网和微博微信的信息为准”。

不过记者搜索发现,目前康巴赫官网、微博、微信尚未对上述判决作出回应。

康巴赫高调宣战

苏泊尔迅速反击

双方的纠葛缘起于2019年10月21日《羊城晚报》刊出的一整版广告。

广告内容是一封感谢信,内容写道“苏白尔,感谢你,要不是你的模仿,无人知晓蜂窝不粘锅原创发明者是我”,并附上了专利号,落款名是康巴赫。

两天后,康巴赫正式召开新闻发布会,高调宣布,正式提起对苏泊尔涉嫌侵权的诉讼,直指苏泊尔当年新上市的某款产品涉嫌严重侵权使用德国康巴赫蜂窝不粘专利技术,并着重突出了

52021年6月2日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公开“一种可折叠终端设备”专利,公开号为 CN112866447A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公开“一种可折叠终端设备”专利,公开号为 CN112866447A。

专利摘要显示,该专利描述了一种可折叠终端设备,包括第一壳体、第二壳体、第三壳体、线材和线材固定组件。

2021年6月2日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公开“一种可折叠终端设备”专利,公开号为 CN112866447A

其中,第三壳体位于第一壳体和第二壳体之间,第一壳体和第二壳体中至少一项与第三壳体转动连接,线材从第三壳体内部穿过且两端分别与第一壳体和第二壳体连接,线材固定组件设于第三壳体内部,用于将可折叠终端设备的线材固定在第三壳体。线材固定组件包括第一磁性件和磁性组件,第一磁性件固定连接于第三壳体内部,磁性组件与线材连接,磁性组件与第一磁性件磁性连接。

由于将位于第三壳体内的线材通过线材固定组件进行了固定,因此可以减少线材在第三壳体的自由度,从而可以减少线材在第三壳体内的运动量,进而可以减少线材与第三壳体内的转轴之间发生的磨损。

62021年6月1日华为公开可折叠终端设备专利

5月28日,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公开“一种可折叠终端设备”发明专利,申请日期为2019年11月,公开号CN112866447A。

专利摘要显示,一种可折叠终端设备,包括第一壳体、第二壳体、第三壳体、线材和线材固定组件。由于将位于第三壳体内的线材通过线材固定组件进行了固定,因此可以减少线材在第三壳体的自由度,从而可以减少线材在第三壳体内的运动量,进而可以减少线材与第三壳体内的转轴之间发生的磨损。

2021年6月1日华为公开可折叠终端设备专利

72021年6月1日一项专利8000万元交易成功,专利“变现”方式大合集

高校专利导读

去年11月,江苏首例知识产权专场拍卖“紫金之夜暨知识产权拍卖会”上,一项名为“电梯信息监控系统及监控方法”的专利,起拍价为6000万元,每次加价都有多家企业举牌。拍卖价格也逐渐从6000万元攀升到8000万元。最后,这项专利被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女士以8000万元价格拿下。

如果从高上大的角度来说,专利是在保护创造者权益的同时,通过“公开换保护”的制度也在推动着人类技术和文明的进步。可是从接地气的角度来说,专利能赚钱,就是带给权利人或发明人最“现实”的回报。

专利,作为一项发明创造者所拥有的受保护的独享权益,是专利权人一种无形的财产,它又有怎样的形式可以快速变现为专利权人谋取“现实”的利益呢?

专利变现,绝不止以上所说的买卖专利这一种方式,我们今天就一起来了解下专利的各种“变现”手法吧!

最常见的专利“变现”方法

1、通过专利转让赚钱

很多个人,譬如一些高校老师、医生因为职称评定都是需要专利的,此外一些学生为了破格录取或增加学分也是对这方面有所需求,而专利申请总是需要时间,倘若这些人因为需求的关系时间紧迫,他们还是愿意拿钱来购买合适的专利的。

此外更多情况下,是企业因为项目、评定认证、融

8专有技术和专利技术之间的区别?

2021-05-19

标签: 专利技术

专有技术和专利技术有保密性、时效性、地域性、权利取得方式、法律保护上的区别。

专有技术和专利技术之间的区别?

一、保密性

专有技术是保密的技术;专利技术是公开的技术 。

二、时效性

专有技术在保密状态下可以没有期限;专利技术有法定期限 。

三、地域性

专有技术没有地域限制;专利技术在批准授权的地域内受保护 。

四、权利取得方式

有技术是事实上的占有;专利技术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获得 。

五、法律保护

专有技术受相关法律的保护;专利技术受专利法的保护。

专有技术是指企业对某一产品所具有的独特新颖的设计、造型、配方、结构、工艺等,不需在专利机关登记注册,但它和专利权相似,也具有垄断商品生产和销售性质,只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同时也没有明确的期限性,但可有效地使用,并可有偿的传授和转让。

专利技术,顾名思义,是指被处于有效期内的专利所保护的技术。根据我国专利法对专利的分类,主要是包括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所保护的技术。外观设计专利因为保护的是新设计,而非技术,所以,严格意义上说,应称为专利设计,而不是专利技术。

但是,大家通常所说的,有宽泛外延的专利技术一词是把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都包括在内的。

9评估专利技术价值考虑的因素

目前专利权、专利技术价值评估大多采用收益法,收益法计算的预测是建立在众多因素影响下的技术实施效果基础上的。就专利而言,主要涉及到的影响因素有法律因素,技术因素,产业因素,特殊因素等。

评估专利技术价值考虑的因素

1.法律因素

主要包括:(1)权属的完整性,即该专利人或委托人所拥有的专利权权属的完备程度。权属越完整,则其体现的价值就越大。(2)法律的保护程度,包括两个方面,专利所处的状态以及权利要求的完整性。专利所处的状态指技术在专利申请中所处的状态,是处于初审阶段还是实质性审查阶段或是获得专利证书阶段,越是在后面的阶段稳定性越高,其价值越大。专利的类型不同,保护程度也不一样,发明专利由于通过实质性审查,具有原创性。相对于其他两类专利而言,其技术含量较高,申请的周期较长,权利人承担的风险也较大,因此价值相对较高。权利要求的完整性是指专利申请权利要求书所提出的需要保护的专利的范围,也体现了权利要求书的质量问题,有的权利要求完整,较好的保护专利权人的权利。有的权利要求不完整,仅仅保护专利权人的一部分的权利。(3)剩余使用年限,一般要采取专利技术的经济寿命与法定使用年限孰短的原则来确定剩余使用年限,使用年限越长其价值越大。

2.技术因素

技术因素主要包括专利的创新程度也即是技术的先进程度;技术的发展阶段;技术竞争优势,即技术实施过程中存在关键的技术诀窍,技术复杂程度高,而该技术诀窍不易被分析、试验、模拟。

10专利权和专利技术的区别

专利权包括:

1、发明专利权

2、实用新型专利权

3、外观设计专利权

1、发明专利权,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实用新型专利权,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3、外观设计专利权,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专利权和专利技术的区别

专利技术,顾名思义,是指被处于有效期内的专利所保护的技术。根据我国专利法对专利的分类,主要是包括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所保护的技术。外观设计专利因为保护的是新设计,而非技术,所以,严格意义上说,应称为专利设计,而不是专利技术。但是,大家通常所说的,有宽泛外延的专利技术一词是把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都包括在内的。

需要注意的是,专利技术仅仅是指被授权专利所保护的技术,也就是仅仅指被专利的权利要求所保护的技术,而不能认为专利说明书中所记载的技术都是专利技术,更不能认为未被授权的专利申请所记载的技术也是专利技术。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专利技术会随着专利有效期的结束而变成非专利技术,或称过期专利技术了,也就可以无偿使用了。但是,需要注意是否有其他相关专利权仍处于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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