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德里体系国际注册商标(马德里体系)成立于1891年根据“马德里协定”(1891年)的功能,和“马德里议定书”(1989年)。 它是由设在瑞士日内瓦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管理。
由于国际程序机制,马德里体系让商标所有人的可能性,他在几个国家的商标保护,只需提交一个应用程序直接与自己的国家或地区商标局(马德里联盟的成员可在PDF )。 马德里体系还极大地简化了后续管理的标记,由于能够记录随后的变化,或通过一个单一的程序上的步骤重新注册。 随后,更多的国家可能被指定。
“马德里协定书”
有关- “马德里议定书”的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 -是两个条约,包括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之一。 该协议是备案条约,而不是一个实质性的统一条约。 它提供了一个成本效益和高效率的方式,对商标持有人 - 个人和企业 - 确保保护其商标在多个国家提交一个应用程序的一个办公室,在一个语言,一组费用,一种货币。 此外,不使用本地代理需要的文件的应用程序。 “马德里议定书”还简化了后续管理的标志,因为一个简单的,单一的程序步骤,用于记录后续变更所有权或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国际局持有人的名称或地址。 国际局负责管理的马德里体系和协调保护,更新和其他有关文件向所有成员的请求传送
马德里协定成员国
纯协定缔约方:阿尔及利亚
同属协定和议定书缔约方:阿尔巴尼亚、亚美尼亚、奥地利、阿塞拜疆、保加利亚、不丹、比荷卢、白俄罗斯、瑞士、古巴、塞浦路斯、捷克、德国、西班牙、 法国、克罗地亚、匈牙利、伊朗、意大利、肯尼亚、吉尔吉斯斯坦、朝鲜、列支敦士登、莱索托、拉脱维亚、摩洛哥、摩纳哥、摩尔多瓦、黑山、前南斯拉夫马其顿、蒙古、莫桑比克、纳米比亚、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塞尔维亚、俄罗斯联邦、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塞拉利昂、圣马力诺、叙利亚、斯威士兰、乌克兰、越南、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埃及、利比里亚、苏丹、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纯议定书缔约方、安提瓜和巴布达、以色列、澳大利亚、巴林、博茨瓦纳、丹麦、爱沙尼亚、欧盟、马德里、英国、格鲁吉亚、加纳、希腊、爱尔兰、冰岛、日本、韩国、立陶宛、马达加斯加、挪威、阿曼、瑞典、新加坡、土库曼斯坦、土耳其、美国、乌兹别克斯坦、赞比亚、圣多美和普林西比、波内赫、圣尤斯特歇斯和萨巴群岛、库拉索、圣马丁、菲律宾。
顾问咨询 案件评估分析, |
代理撰写/翻译/校对 |
上报 递交至马德里商标局 |
跟进 跟进受理、审查过程, |
马德里商标局做出 |
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马德里协定》成员国;
申请马德里注册商标须在我国属于已注册商标或核准注册商标;
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内容必须与申请人在国内注册的商标内容完全一致,所指定使用的商品应与国内注册的商品相同或不超过原注册的商品范围;
非“马德里联盟”成员国的国民,若在当国有其合资或独资企业,可以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
申请人应在成员国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住所或国籍;
委托书:申请人盖章并指明委托事项;
申请书:申请人中英文名称、地址、申请类别及商品;
马德里商标图样2份,注明马德里商标拼音或含义;
国内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案例故事:
海信为了全球化发展,却发现其英文名Legend在全球竟被100多家公司注册过商标,行业遍及娱乐、汽车等行业。所以,海信于03年泣血割舍了培育了20多年的品牌,从头改用Hisense。
热门回答
Q: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新申请所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A:(1)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书;
(2)相应的外文申请书;
(3)国内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4)申请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复印件、居住证明复印件、身份证件复印件等;
(5)基础注册或申请的商标如在国内进行过变更、转让或续展等后续业务,一并提交核准证明复印件;
(6)申请人使用英文名称的,必须提供使用该英文名称的证明文件;
(7)商标代理委托书;
(8)指定美国的,一并提交MM18表格。
Q: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申请人能否通过商标局办理马德里申请?
A:目前,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申请人还不能通过商标局办理马德里申请。台湾地区申请人如在中国商标局有已经注册的商标或已经提交申请、并获得受理通知书的商标,可以通过商标局办理马德里申请。
Q:办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时,是否可以改变商标的图样或颜色?
A:不可以。要求申请的商标图样与基础商标的图样完全一致,颜色完全一致。如基础商标为黑白图样,马德里申请必须是黑白商标;如基础商标为彩色图样,则马德里申请也必须是彩色商标图样。
Q:什么是国际注册证?国际注册证是否代表马德里申请已注册成功?
A: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对符合要求的马德里申请在国际注册簿上进行登记,同时向申请人颁发《国际注册证》并通知各指定缔约方的商标主管机关。
《国际注册证》的内容包括该马德里申请的所有信息,如国际注册日,国际注册到期日期,注册人信息,商标,指定商品/服务,以及依据协定或议定书所指定的缔约方等。
《国际注册证》表示该马德里申请已在国际注册簿上登记,并不代表在各指定缔约方已注册成功。各指定缔约方的商标主管机关在收到国际局通知之后,将会依据本国商标法律规定进行审查,核准注册或驳回申请都会在驳回期限内向国际局发相应通知,由国际局登记后转发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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